以案說險 | 投保時如實告知的重要性
發布時間:2022-03-18 瀏覽量:1525 文章來源:
客戶羅某于2018年3月投保重疾保險,保額20萬元,投保時如實告知其既往有肝功能異常,經公司核保,依據客戶投保時的身體情況,予以加費承保。該客戶于2019年9月因“肝硬化失代償期、腹腔積液、右側胸腔積液”等疾病住院治療,經核實病歷記錄的病情,核定其理賠申請符合合同約定的重疾責任,公司予以正常給付保險金20萬元。
客戶在投保重疾險時患有疾病,如實告知后,保險公司會依據核保規則予以審慎核定,如能夠承保,則會根據客戶的具體情況做出標準承?;蚴羌淤M、特約除外等附加條件承保的核保決定。保險合同訂立后,為完全有效合同??蛻粼谕侗:蟪鲭U,即使疾病診斷與投保前疾病相關,仍可獲得正常賠付。(富德生命人壽云南分公司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