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案說險——為什么要新契約回訪?
發布時間:2022-03-18 瀏覽量:9989 文章來源:
案例簡介:鄒某,男42歲,于2022年1月1日通過客戶經理投保了一份繳費期限為10年,保障期限為終身的健康險,回執簽收日期為1月10日,猶豫期截止日為1月20日,猶豫期內客戶未操作線上回訪,且電話回訪多天多次回訪對方無人接聽。猶豫期內保險公司及客戶經理多天多次聯系客戶均不接電話,上門查找無人在家,無法聯系上客戶。2022年1月21日張先生打開合同詳細了解內容后打算退保,撥打保險公司電話得知只能按照現價退保,不能全額退費,張先生對此不理解。
風險提示:新契約回訪是客戶保單承保后,在猶豫期內保險公司對客戶保單權益再確認的一種服務,會對客戶所投保產品的重要權益內容進行詢問和風險提示,提醒客戶重視保險條款,在投保后短時間內解決客戶可能存在的保單疑問,因此客戶務必了解并配合。
新契約回訪主要表現形式有:電話回訪、線上回訪、信函回訪和上門面訪等。
新契約回訪內容為:針對投保人是否了解保險責任、責任免除、保險期間、繳費方式、繳費頻次、猶豫期權益、猶豫期后退保損失、分紅的不確定性、費用扣除項目及扣除比例等內容進行確認,提醒投保人仔細閱讀保險合同,對保單進行再次確認。 (富德生命人壽云南分公司)